一、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单方可以转让吗
在未经配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处理夫妻共有财产是非法且不可取的行为。尽管婚姻关系中,双方都应该与另一半分享对这些财物的使用权限、收益分配以及所有权行使权力,但若有任何一方肆意处置共同财产,这实际上是对另一方基本权益的损害,另一方有权在事后对该行为进行承认并赋予其法律有效性或者默认此行为的合法性,因为这也是双方共同作出的决策结果。同样,即使其中一方在共有财产上签了字,也不能代表他/她有权利将这些财产进行销售,除非得到另外一方的明确认可或默认,否则这种做法便可被视为非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双方的房产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吗
夫妻间在财产分配问题上,约定房产归属单一方是完全可行且合法之举。我国已于立法实践中明确表示,夫妇二人间的财产分配应首先按照彼此之间的约定来执行,仅当双方在财产分配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时,才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司法裁决。具体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夫妻离婚之际,若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财产约定,则应依照该约定进行财产分配。
此外,任何一方所拥有的个人特有财产均应归其本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授权而擅自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均属于非法行为。在婚姻关系中,双方享有同等权利来支配、分享以及拥有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允许而擅自进行的财产处置行为都将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即使在事后承认或者默许该行为,也无法改变其违法性质。需要注意的是,仅有一方签署的合同并不意味着其具有销售权,除非得到了双方明确的同意。